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赵好力宝、 马军、 汤礼军、 高建、 杨菁
SN/T 1828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危险货物的试验和类别判定。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遇水放气物质的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发火物质、物质的化学结构不含有金属或类金属、物质是在水中生产或经过水洗或者已知该物质溶于水后形成稳定的混合物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