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吕刚、 丁字、 杨菁、 李胃、 张彬、 罗璇
SN/T 2818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固态无机硝酸盐类危险货物的试验要求、试验和类别判定。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固态无机硝酸盐类(硝酸铵除外)危险货物的试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