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锻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无锡宏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捷如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谦和、 金跃进
本部分规定了在液压机上自由锻且轴向端面需经平整的短圆柱类(含短对称多边形柱)钢质自由锻件的余量与公差。本部分适用于零件高度(长度)大于等于零件直径且小于等于1.5倍零件直径的短圆柱类(含短对称多边形柱)钢质自由锻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