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 北京航天总医院、 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卫生部北京医院
起草人: 杨振华、 陈文祥、 申子喻、 陈宝荣、 谭爱国、 王治国、 李晓鹏、 张传宝、 汪静、 胡卫江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参考实验室网络对参考物质中酶活性浓度进行赋值和评定其不确定度时应遵循的方法和步骤。本标准适用于通过参考实验室网络对参考物质中酶活性浓度进行赋值和评定其不确定度。鼓励临床实验室采用按照此标准赋值的酶活性浓度参考物质,核查本实验室常规检验项目的溯源性和正确度。本标准不适用于单个参考实验室对所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进行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