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水中15种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测定方法。15种硝基苯类化合物包括硝基苯、对-硝基甲苯、间-硝基甲苯、邻-硝基甲苯、对-硝基氯苯、间-硝基氯苯、邻-硝基氯苯、对-二硝基苯、间-二硝基苯、邻-二硝基苯、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3,4-二硝基甲苯、2,4-二硝基氯苯、2,4,6-三硝基甲苯。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海水中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法取样量为200 ml,方法检出限为0.017~0.22μg/L;固相萃取法取样量为1.0L时,方法检出限为0.003 2~0.048 μg/L。详见附录A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