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起草单位: 株洲联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唐苹森、 高惠纯
本部分规定了机车劈相机(以下简称劈相机)的环境条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RAMS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机车劈相机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