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
起草人: 闫刚、 巴特尔、 郑伟元、 梁军、 孟宪素、 范彦波、 李江辉、 刘政、 刘彭江、 刘飞、 高世昌、 王长江、 马怡、 李仁、 黄先栋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监理组织、监理程序、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农用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复垦项口的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其他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