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湖南广播影视集团、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规划院
起草人: 黄伟、 邓向冬
本标准规定了幅型比为16:9的高清图像在4:3屏幕上显示的安全区域。本标准适用于4:3屏幕上显示的经左右切边变换模式处理的16:9高清图像的拍摄、编辑、处理和播出过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