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 中交天津港湾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赵立鹏、 杨艳、 张建国、 陈浩宇、 刘富强、 胡宁、 张强、 丁乃庆、 李俊毅、 王友元、 范卫国、 陈浩宇、 苏林王、 石挺丰、 李森林、 戴玉琴、 陈文典、 王龙华、 董海军、 周发凯、 莫兴文、 刘岩、 马化雄、 伍华、 周云
1.0.1为加强港口设施维护的技术管理,提高港口设施维护的技术水平,保障港口设施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港口设施的维护和管理。1.0.3港口设施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检测、适时维修”的原则,加强对港口设施的检查、检测、评定和维修,保持港口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努力提高港口设施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1.0.4港口设施的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