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商业科技质量中心、 中国商业联合会钟表眼镜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京)
起草人: 尚卫东、 张好夫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钟表类商品的术语和定义、商品分类、营销采管理、进货验收管理和质量验收技术管理。本标准适用于钟表批发和零售企业的商品进货验收管理。专用于计时用民用钟表。本标准不适用于仪器仪表、手机等的时钟计时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