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与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西南电力设计院
起草人: 张晋京、 周四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磨煤机(包括木体及其附属系统)范围内的检测与控制的基本要求,以及设备的试验和验收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配套额定蒸发量为1000t/h等级及以上燃煤锅炉机组的磨煤机。对于配套其他额定蒸发量燃煤锅炉机组的磨煤机,也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