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起草人: 侯心一、 李丽莉、 梅冰松、 陈建国、 王连明、 王淳浩、 来剑戈、 龚标、 张晓云、 邱忠、 张雷、 陆建光、 汪忠军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内容、方法、综合评判和结论表述。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道路以外的交通事故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