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起草单位: 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起草人: 潘建忠、 刘柏禄、 谢世勇、 傅慧敏、 张宪铭
本标准规定了钽铌采矿、选矿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要求、计算原则及计算方法、节能管理和措施。本标准适用于以钽铌金属为主的采矿、选矿企业,以钽铌矿石采矿、破碎、富集至产出合格精矿产品能耗的计算、评定及考核。本标准不适用于以钽铌作为副产品的采矿、选矿企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