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北京邮电大学
起草人: 裴小东、 张雪丽、 魏更宇、 韩磊、 胡延明、 李娜
本部分规定了自组织网络支持应急通信节点设备在功能、性能以及安全机制等方面的要求,包括节点设备的功能要求、续航能力、工作环境要求、安全能力等。本部分适用于采用无线局域网(IEEE 802.11 a/b/g/n/s)和无线城域网(IEEE 802.16 a/d/m)技术进行组网的支持应急通信的自组织网络节点设备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