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输液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6)
起草单位: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起草人: 许慧、 孙海鹏、 宋金子、 袁洁、 周磊
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乳腺定位丝及其导引针的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可自动操作的乳腺定位装置以及可以重新收回和重新定位的乳腺定位丝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