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广东省人民医院、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起草人: 谢磊、 刘志连、 白春雷、 王晓蓉、 张栋良、 李勇、 杜春、 王育珊、 郭涛、 刘翠玲、 孙全胜、 张怀东、 孙麟、 杜栩、 黄世清、 唐昭斌、 杨扬、 刘建、 田美蓉、 宋文洁、 肖柏林、 王奎春、 叶枫、 庄明轩、 袁向东、 于爱平、 何斌、 许家穗、 叶久勤、 周政、 陈平、 刘明健、 张伟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二次供水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取用水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的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有类似二次供水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