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青岛船用锅炉厂有限公司、 中国船盘后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起草人: 邱玉东、 魏华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2.5 MPa,工作介质为水和饱和蒸汽的船用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