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海洋船标技委船用材料应用工艺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十二研究所
起草人: 赵孟舟、 李高峰
本部分规定了船用柴油机钢质模锻件的公差、机械加工余量。本部分适用于模锻锤、热模锻压力机、螺旋压力机和平锻机等模锻设备上成形,质量不超过250 kg,最大尺寸不超过2500 mm的结构钢模锻件。其它船用钢模锻件亦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