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叶标样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44/SC 11)
起草单位: 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 中国烟草贵州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烟草云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烟草四川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烟草湖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烟草山东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烟草福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烟草湖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烟草辽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烟草黑龙江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张浩、 苏红雪、 张健、 闫新甫、 蔡斌、 胡涌、 邵奕、 任林、 祝远林、 罗朝军、 张远刚、 钟强、 任高、 李继新、 罗勇、 陈风雷、 杨学伟、 戴超、 龙兴权、 李志涛、 李名城、 黄辉、 张宁、 江朝静、 刘山、 左闻宇、 韦艺、 吕胜、 吴星、 陈斌、 徐慧、 童舟、 曾小伟、 顾顺、 黄莹、 李崇波、 陈顶、 吴江、 张家明、 向世平、 黄巍、 谢洪、 邢群、 方略、 李丙炎、 李青奎、 吴恒、 刘东慧、 葛力铭、 赵阳、 王正旭、 曹治国、 任明超、 黎启祥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烤烟的烟叶等级外观质量特征、定级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初烤后而未经发酵的出口烤烟,包括把烟和散烟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