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厦门标普标准化服务有限公司、 中食恒信(北京)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起草人: 赵红红、 孙玉亭、 朱玉梅、 安洁、 颜丽、 曲发川、 祁晓丹、 刘艾迎、 陈智勇、 张晶、 果然、 孙鑫
本标准适用于白芦笋和绿芦笋的流通经营和管理,其他类型的芦笋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