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量具量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北京航空精密机械研究所、 桂林广陆数字测控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高国栋、 徐国柱
本标准规定了容栅角位移测量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参数、要求、环境适应性、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分辨力为5″、10″、18″、20″、30″、36″、1′、2′、3′、6′,准确度等级为±5″级、±10″级、±18″级、±20″级、±30″级、±36″级、±1′级、±2′级、±3′级、±6′级的容栅角位移测量系统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