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钢铁研究总院、 江苏兴龙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邱月梅、 张丹丹、 罗倩华、 陈自斌、 曹瑞、 张杰、 张宝
本标准规定了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测定硅、锰、磷、镍、铜、钼、钛、铝、钒、钴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不锈钢中硅、锰、磷、镍、铜、钼、钛、铝、钒、钴含量的测定,其测定多元素含量范围见表1。本方法测定的硅、钛和铝为酸溶硅、酸溶钛和酸溶铝。当钢中碳的质量分数大于0.8%、铬的质量分数大于28%,本标准不适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