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大型铸锻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
起草人: 沈红卫、 王伟莉
本标准规定了25 MW~200 MW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锻件用经真空处理的合金钢锻件的订货要求、制造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验收和质量证明书及标志和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蒸汽温度不超过565 ℃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用经真空处理的合金钢锻件的订货、制造与检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