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攀枝花钢城集团恒升实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 羊军、 栗晓昆、 谢林儒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海绵钛包装钢桶的要求、抽样、性能检验、使用鉴定及不合格的处置。本标准适用于盛装海绵钛出口,且容积不超过250L、净重不超过250kg的包装钢桶检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