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李爱军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残留分析的良好实验室通用要求,以及分析人员、基础资源、分析过程的相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农药残留分析良好实验室的管理及指导性操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