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上海市卫生局信息中心、 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 四川省卫生信息中心、 重庆市卫生局、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起草人: 孟群、 胡建平、 汤学军、 童心、 谢桦、 沈剑峰、 甘华平、 冯昌琪、 穆卫农、 温海燕、 沈丽宁、 冯东雷、 蒋华、 徐春华、 王凯、 党宏杰、 吴昊、 赖金林、 吴宗盛、 许德俊、 吕春雷、 苏明亮、 郭宗涛、 廖钢、 闫海滨、 吴国全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技术架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注册服务、健康档案整合服务、健康档案存储服务、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档案调阅服务、健康档案协同服务、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关键技术要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IT基础设施建设机构接入要求和性能要求等。本标准不描述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应用的具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建设,以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