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卫生计生委
起草单位: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陕西省卫生监督所、 天津市卫生监督所
起草人: 翟廷宝、 闫军、 王绍鑫、 成慜、 王兵、 贾珉、 高竹、 谭红、 秦红梅、 林琳、 孙亮、 陈国亮、 周群霞、 张运强、 穆效群、 郝琳、 孙克江、 李绍连、 王旋、 王德才
本标准规定了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工作的组织机构、制度、人员、设施、设备、方法、试剂耗材、质量保证、工作策划与准备、现场检测、结果报告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的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