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起草人: 侯燕鸿、 李奇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冷却塔环境影响评价应遵循的评价原则、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内陆及滨海核电厂选址阶段、建造阶段、运行阶段的循环冷却水系统冷却塔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