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国家强制性标准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所规定的校车、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等车辆安装使用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包括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应以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