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
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公安部消防局
起草人: 蔡 芸、 刘激扬
本标准规定了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检查、储存管理、装卸安全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氨制冷储存场所管理、石油库管理、棉花储存场所管理、粮食储存场所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既有仓储场所,不适用于炸药仓库、花炮仓库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