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
起草单位: 公安部消防局、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起草人: 屈励、 韩伟平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代号、基本要求、各阶段工作程序以及标准修改单制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标准宣贯与日常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消防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规范)的制修订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