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广州市精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 广州迪森家用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西特燃气控制系统制造(苏州)有限公司、 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 湛江中信电磁阀有限公司、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侨亨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 绍兴艾柯电气有限公司、 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 庞智勇、 渠艳红、 赵柔平、 毕大岩、 楼英、 张劢、 莫云清、 叶杨海、 陈必华、 梁国荣、 朱运波、 刘云、 顾伟、 张军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燃烧器和燃气燃烧器具用气动式燃气/空气比例调节装置(以下简称“比例调节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分组、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安装和操作说明书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标明最大工作压力不大于50kPa,公称尺寸不大于DN250,使用GB/T 13611规定的城镇燃气,由空气压力改变燃气压力且能够单独测试的比例调节装置。由燃气压力改变空气压力的比例调节装置可参考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机械联动的比例调节装置和电子控制的比例调节装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