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地面文物管理处
起草人: 林驹、 谭玉峰、 李孔三、 于存海、 赵为民、 陈洋、 陈小杰、 郭强、 蔡乐刚、 朱开宇
本标准规定了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的基本规定、原则、内容和要求,确定了安全性评估的方法和步骤。本标准适用于由各级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点的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其他历史建(构)筑物结构安全性评估可以参考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