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骆晶妍、 郑朔昉、 陈绥宁、 皮付见、 张晓静、 区伟延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飞机研制阶段评审的一般要求、评审内容、评审程序、评审组织与职责等。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运输机、直升机、通用飞机和无人飞行器等项目的阶段评审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