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国营二六二厂
起草人: 孙力平、 沈忠义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α和β辐射个人表面污染监测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设计要求、基本功能特性、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α和β辐射个人表面污染(不论是否有衣着)监测装置。本标准仅适用于使用者人体(包括脸部)和/或其手、脚放在探测器前而无需采取动作的监测装置,而不适用于使用者快速通过或将探测器在监测表面上移动的监测装置。本标准的某些部分可用于仅监测手和(或)脚的放射性污染监测装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