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
起草人: 夏峰林、 郭建锋
本标准规定了中等水平放射性废液中硝酸根测定的方法,包括使用的试剂和仪器、分析步骤、结果计算和精密度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放废液中硝酸根测定。取样量为0.2mL~0.5mL时,测量范围为20g/L~400g/L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