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安全生产办公室
起草单位: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何旭斌、 欧其
本标准规定了以混二硝基苯为原料,在甲醇介质中经催化加氢还原得到混二胺还原液,还原液再经脱溶剂、脱水、精馏分离得到产品间苯二胺(联产邻苯二胺和对苯二胺)的连续生产工艺的生产安全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间苯二胺生产企业的生产安全、维护、检修和管理的安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