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余小权、 隋海明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余热排出系统基本的设计要求,它包括与系统设计直接相关运行、维修和试验要求,但不包括设备的详细设计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厂余热排出系统的设计,其它同类型核电厂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