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
起草人: 王华、 陈晓彬、 包志峰、 李伟、 陈樑骅、 何莹
本标准规定了公安机关在“三台合一”接处警过程中录音录像工作的基本要求、操作要求、数据应用和管理、装备配置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录音录像工作及其管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