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奚志坚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菜的抽样、制样、包装、标志、感官、理化的检验方法,并对检验有效数字、检验结果的判定、不合格产品处理、检验有效期、样品保存和检验记录作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出口醋酸莼菜、水煮莼菜和新鲜莼菜的检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