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棉纺织印染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2)
起草单位: 浙江春江轻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纺联控股集团公司、 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起草人: 陈乃英、 董晓卫、 张建辉、 景慎全、 王憬义
本标准规定了棉与维纶(棉型短纤维)混纺,棉纤维含量在50%及以上的普梳棉维混纺本色纱线产品的分类、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本标准适用于环锭纺普梳棉维混纺本色纱线。本标准不适用于特种用途的普梳棉维混纺本色纱线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