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起草人: 解官道、 肖天勋
本部分规定了核电厂辅助配套设施循环水系统设备的施工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循环水系统单位工程下的循环水泵、循环水过滤系统、循环水处理系统、循环水泵润滑系统四个分部工程的机械设备安装。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核电厂循环水泵、循环水过滤系统、循环水处理系统、循环水泵润滑系统的设备施工。600MW以下核电厂循环水系统设备施工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