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起草单位: 中宝滨海镍业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周建男、 刘宪彬、 刘康、 和润秀、 任益民、 窦怀智、 丁菊香、 郭明健、 刘爱坤、 史占英、 王慧、 刘烽、 吴骋、 王小翠、 李昌丽、 王彩云
本部分规定了双环己酮草酰二腙分光光度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火法冶炼镍基体料中铜量。本部分适用于火法冶炼镍基体料中铜量的测定。方法1测定范围:0.0050%~0.10%,方法2测定范围:0.010%~0.10%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