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卷烟标样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44/SC 10)
起草单位: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食用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 湖南金叶烟草薄片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金叶烟草薄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尹大锋、 刘建福、 钟科军、 谭新良、 刘金云、 刘艺、 易浩、 傅见山、 林凯、 邓昌健、 马宇平、 唐向兵、 钟德义、 李军、 廖文大、 王玉林、 夏正林、 马明、 蒋锦锋、 刘维涓、 杨祖荫、 王凤兰、 伊勇涛、 郝建辉、 杨成义、 卫青、 马清泉
本标准规定了卷烟用再造烟叶(造纸法)感官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评价方法及评价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造纸法再造烟叶的感官评价分析。辊压法和稠浆法再造烟叶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