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化工机械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国家干燥技术及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起草人: 孙中心、 张毅
本标准规定了真空连续干燥机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型式、产品分类、基本参数及型号编制、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干燥腔真空度不大于4×104Pa、干燥温度为20℃~450℃条件下各种热敏性、易氧化、易燃易爆、溶剂回收待干燥的浆状、膏状、滤饼状、颗粒状、片状物料,以蒸汽、热水或导热油为加热介质的连续真空干燥机,超出本标准范围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