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光学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3/SC 1)
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院
起草人: 文燕、 贾晓航、 王敬涛、 何涛、 齐伟明
本标准适用于常规配戴的医用光辐射防护镜。本标准规定了医用光辐射防护镜的视明觉和色觉的评价方法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