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视频图像智能分析与应用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 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交通大学、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视通光电网络有限公司
起草人: 胡志昂、 卢玉华、 王诗军、 郑世宝、 郑征、 郑武、 满江月、 毛芳党、 钟宏全、 韩汨鸿、 杨铁民、 张丛喆、 李鹏飞、 戴杰、 廖双龙、 陈华
GA/T 1154的本部分规定了视频图像分析仪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产品代码和编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本部分适用于视频图像分析仪的研发、生产、检验。视频图像分析软件可参照本部分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