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设计分标委
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天燃气管道局天津设计院、 管道设计院
起草人: 孟凡彬、 李力秀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单一垂直回转轴,用于储存石油中间产品(气体或蒸气)、成品以及其他类似液体的大型钢制焊接低压地上储罐的设计与建造。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表压)小于0.1MPa(151b/in2),金属温度不高于120℃(250℉)的储罐。本标准的基本规定适用于最低日平均环境温度为-45℃(-50℉)以上的建罐地区。附录S中的低压不锈钢储罐不受环境温度的限制。附录R适用于温度范围在-51℃~4.5℃(-60℉~+40℉>的冷藏产品的低压储罐。附录Q适用于温度不低于-198℃(-325℉)的液化烃气的低压储罐。本标准的规定可适用于:a)盛装或储存液面以上存在气相空间的液体储罐。b)单独盛装或储存气体或蒸气的储罐,但不适用于悬挂式的气体储罐。与按本标准建造储罐的罐体相连接的内部和外部接管,超出以下范围的不在本标准规定范围内:a)螺栓连接法兰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b)罐体外侧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c)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