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起草单位: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泽林、 史建远、 刘罄、 陈志华、 赵军锋、 洪雄文、 孙龙江、 赵波、 胡土根、 谢太李、 陈迎武、 张光华、 吴墨泉、 陈晖
本标准规定了有色金属金、银冶化部分金属平衡管理的术语、管理职责、金属平衡计算公式、金属平衡表的编制方法及格式等。本标准适用于以有色金属冶金尾料阳极泥为原料的金、银及其附属产品冶炼生产企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