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起草单位: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春兴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童成业、 赵波、 马永刚、 李富元、 李贵、 杨大伟、 常银甫、 王艳波、 刘庆芳、 李顺海
本标准规定了铅膏的要求、化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废旧铅酸蓄电池破碎分选后回收的铅膏,供铅冶炼生产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